8月17日,歐盟電池新法規《電池與廢電池法規》(EU No. 2023/1542,下文簡稱:新電池法)將完成公示正式生效,并于2024年2月18日起強制執行。
關于發布新電池法的目的,歐盟委員會此前表示:“鑒于電池的戰略重要性,為所有相關運營商提供法律確定性,并避免電池市場上的歧視、貿易壁壘和扭曲,有必要制定關于電池的可持續性、性能、安全性、收集、回收和第二次使用壽命的規則,以及為最終用戶和經濟運營商提供有關電池的信息。有必要建立一個統一的監管框架,以處理在歐盟市場上投放的電池的整個生命周期。”
新電池法重要內容有哪些?
新電池法適用于所有類別的電池,即根據電池的設計用途分為五類:便攜式電池(portable battery),LMT電池(輕型運輸工具電池light means of transport battery),SLI電池(啟動、照明和點火電池starting, lighting and ignition battery),工業電池(industrial battery)和電動汽車電池(electric vehicle battery)。此外,未經組裝但實際投入市場使用的電池單元/模組,也被納入該法案的管制范圍之內。
新電池法對于投放到歐盟市場的所有類型電池(除用于軍事、航天、核能用途電池)提出了強制性要求。這些要求涵蓋可持續性和安全、標簽、信息、盡職調查、電池護照、廢舊電池管理等等。同時,新電池法詳細規定了電池以及含電池產品的制造商、進口商、分銷商的責任和義務,并建立了符合性評估程序和市場監管要求。
新電池法主要內容包括:
生產者責任延伸:新電池法要求電池制造商在生產階段之外,承擔電池的全生命周期責任,包括回收和處理廢棄電池。生產者需要負擔收集、處理和回收廢電池的費用,并提供相關信息給用戶和處理運營商。
引入數字電池護照:針對提供電池二維碼和數字護照,新電池法引入了電池標簽和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電池數字護照和二維碼的要求,需要披露的信息包括產品的容量、性能、用途、化學成分、可回收內容物等信息。2024年7月1日起,至少需要提供電池廠家信息、電池型號,原料(包括可再生部分)、碳足跡總量、電池不同生命周期碳足跡、第三方認證報告、能夠展示碳足跡的鏈接等。從2026年起,所有新購買的電動汽車電池、輕型交通工具電池和大型工業電池,單個電池超過2KWh以上,必須擁有電池護照才能進入歐盟市場。
強化電池回收管理:新電池法規定了不同類型廢棄電池的回收標準和操作要求。回收利用目標被設定,以在特定時間內實現一定的回收率和材料回收目標,以降低資源浪費。新電池法規明確,1.2025年12月 31日之前,回收利用應至少達到以下回收利用效率目標:(a)按平均重量計算,回收75%的鉛酸電池;(b)按平均重量計算,鋰電池的回收率達到65%;(c)按平均重量計算,鎳鎘電池的回收率達到80%;(d)按其他廢電池的平均重量計算,回收率達到50%。2.2030年12月31日之前,回收利用應至少達到以下回收利用效率目標:(a)按平均重量計算,回收80%的鉛酸電池;(b)按平均重量計算,鋰電池的回收率達到70%。
設定再生材料使用比例:關注原材料的供應風險,通過設定回收目標保障部分原材料供應安全。
在材料回收目標方面,新電池法明確,1、2027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再循環都應至少達到以下材料回收目標:(a)鈷為90%;(b)銅為90%;(c)鉛含量為90%;(d)鋰為50%;(e)鎳含量為90%。2、2031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再循環都應至少達到以下材料回收目標:(a)鈷含量為95%;(b)銅為95%;(c)鉛含量為95%;(d)鋰為80%;(e)鎳含量為95%。
限制有害物質的含量:限制電池中汞、鎘和鉛等有害物質的含量,以減少其對環境和健康的影響。例如,新電池法明確,無論是否用于電器、輕型運輸工具或其他車輛,電池按重量計的汞(以汞金屬表示)的含量不得超過0.0005%。便攜式電池按重量計的鎘含量不得超過0.002%(以金屬鎘表示)。自2024年8月18日起,便攜式電池(無論是否安裝在設備中)的鉛含量不得超過0.01%(以金屬鉛表示),不過在2028年8月18日之前,該限制不適用于便攜式鋅-空氣紐扣電池。
強制要求經營者進行盡職調查:要求生產商在采購原材料時進行盡職調查,以確保所使用的材料不會對環境和人類健康、權利造成損害。財政年度凈營業額低于4000萬歐元的中小企業除外。
明確實施目標和時間表:新電池法設定了不同階段的目標和截止日期,以確保電池產業逐步朝向更加可持續和環保的方向發展。新電池法對碳足跡的要求適用于電動汽車電池、輕型交通工具(LMT)和可充電工業電池,并根據電池類別有不同的時間表:2024年2月18日起,電池法規強制執行;2025年2月18日起,電動汽車電池碳足跡將強制執行;2026年2月18日起,可充電工業電池碳足跡強制執行;2027年2月18日起,大于2kWh的可充電工業電池和電動汽車電池的電池護照強制執行。
值得注意的是,新電池法還提到,從2027年起,所有便攜式的電池都應該采用可拆卸的電池設計,消費者無需使用特殊工具(比如溶劑、加熱)或經受培訓,即可自行打開設備,取出或者更換電池。而所有LMT電池,都應該能讓專業人員方便拆卸和更換。
新電池法規對中國企業影響幾何?
據韓國貿易協會旗下國際貿易通商研究院今年5月份發布的一份報告,近兩年來中國動力電池在歐盟市占率大大提高,而韓國市占率則下降。
韓國市場調研機構SNE Research公布的數據顯示,中國在全球動力電池市場的份額已超60%:2023年上半年,全球新登記動力電池裝車量為304.3GWh,同比增長50.1%。其中,中國企業仍然占據六席,分別為寧德時代、比亞迪、中創新航、億緯鋰能、國軒高科以及欣旺達,總市占率高達62.6%。
另據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最新發布的數據顯示,我國動力電池出口持續增長。1-7月,我國動力電池企業電池累計出口達67.1GWh,儲能電池累計出口達7.3GWh。
僅從歐洲市場來看,SNE Research數據顯示,過去四年中國在歐洲的動力電池裝機占比持續提升,2019-2022年分別為11.8%、16.8%、22.6%、34%。
可以看到,歐洲市場已成為中國電池出口的主要目標市場之一。那么,新電池法規的實施,對中國企業影響幾何?
中關村新型電池技術創新聯盟秘書長、電池百人會理事長于清教表示,新電池法落地,不僅對中國動力電池產業,對全球動力電池產業鏈都將造成深遠影響。短期內,銷往歐盟的產品要符合碳足跡、電池護照、電池回收等方面更加嚴格的要求,不可避免會帶來成本的上升。同時,對于中小企業來說,競爭門檻進一步提升,而歐盟在自身電池產業未發展起來之前就設立過高的門檻,不利于市場的培和技術創新。長遠來看,將催生行業新一輪深度洗牌,加速市場競爭格局演變,推動全球電池企業向低碳化轉型。
譽輝資本分析稱,新電池法對中國企業的挑戰,主要來自三個方面,一是補足和完善碳足跡聲明,二是滿足歐盟對電池材料的回收與再生利用要求,三是應對電池護照中信息披露的挑戰。從目前來看,由于我國電池領域尚未建立對應的數字標簽認知和數據互認機制,使得部分企業單獨完善上述數字護照的難度較大,成本難以控制,電池的生產,需要從原材料,到正負極供應鏈到各類附件等較為龐雜的供應鏈體系,標準原產地,環境友好標志,可再生材料認定等90多個數據標簽的工作,可能需要各個環節的頭部廠商形成產業聯盟方可有望實現,市場高度關注動力電池數字護照的進展情況,預計北美、日韓也將會跟隨歐盟推出類似的數字產品護照體系,利好我國數字產品護照賽道廠商的業績預期。
中國汽研政研咨詢中心分析稱,新電池法中對碳足跡要求使低碳、環保變成電池產業競爭的新賽點,碳足跡要求貫穿電池全生命周期,對中國企業來說客觀上是新增了產品出海的門檻,對出口將造成一定沖擊。一是可能因再生原材料供給的不足而難以滿足法規最低閾值。二是可能因較復雜的信息與標簽體系而面臨法規合規風險。三是可能因電力碳強度較高而削弱自身的競爭優勢。
中國企業如何應對新電池法?
針對上述挑戰,中國汽研政研咨詢中心建議,應加快推進電池產業碳足跡管理體系形成以及創新推進產業碳管理模式。國內電池企業首先要提升電池企業碳管理意識,充分發揮“鏈主”企業龍頭作用,帶動產業鏈協同降碳;其次,重點聚焦推進動力電池碳足跡標準、碳標簽、電池數字護照發展,形成我國電池碳管理體系;最后,應盡快與國際碳排放標準、數據庫對接互認。此外,以標準-技術-合作“三路并進”發展。通過加速完善電池碳足跡相關標準統一,促進行業可針對性減碳,逐漸推動國內電池產業轉型,增強我國電池在國際市場上競爭力;加強政、產、學、研多領域合作,緊抓電池回收及梯次利用等標準和檢測技術升級,創新商業模式,提高原材料回收率,著力構建電池產業從生產到退役的真正閉環,利用國內電池回收大市場推動國際對話。形成以標準制定為核心、技術升級和合作推廣為基礎的“良性三角”。
于清教分析稱,新電池法生效,對進入市場的電池產品設置了最低的回收材料比例,電池、材料企業都在加速推進電池回收企業出海,國內電池產業鏈企業寧德時代、國軒高科、中偉股份、格林美等攜手歐洲企業開展電池回收業務,以滿足歐盟電池回收法案需要。
隨著新電池法生效,國內要面對來源于電池回收的再生材料供給不足、綠電供應與消費比例不足的壓力,以及中歐互認的碳足跡標準和產品碳排放管理體系的建立、確保產業鏈信息精確可追溯等方面的難點。對此,于清教建議,動力電池企業主動制定科學可行、且適應自身發展的減碳路線圖,與供應鏈合作伙伴一起探尋新的商業合作模式與降低碳足跡的措施,同時加強技術創新,培養減排專業人才,優化生產流程提升效率,建立共享的準確基礎數據庫平臺,實現產品的溯源。
電池網注意到,針對減碳、零碳、電池護照等新電池法涉及的內容,國內不少企業早已有所行動,例如,就在昨日(8月15日),國內最大規模單體用戶側儲能項目——重慶璧山綜合智慧零碳電廠比亞迪光儲項目成功實現全容量“滿充滿放”運行。
此外,比亞迪自2021年8月正式宣布在比亞迪深圳坪山總部園區打造中國汽車品牌首個零碳園區總部。通過新能源車、云巴和云軌構建立體化智能化綠色交通系統,園區內新能源車使用率達到100%。清潔能源方面,園區公共照明更換為太陽能路燈,可利用屋面全面鋪設太陽能板,年光伏發電量超過4000萬度。自建光儲一體化儲能系統,有效保障生產用電。
今年4月18日,動力電池頭部企業寧德時代在上海國際汽車工業展覽會上宣布,將在2025年實現核心運營碳中和,2035年實現價值鏈碳中和。為了實現零碳戰略,寧德時代將通過四大創新體系,在礦、大宗原材料、電池材料、電芯制造、電池系統五大關鍵節點實現技術降碳。在上海車展上,寧德時代還展示了電池護照的詳細內容,電池護照是物理電池的數字孿生,記錄了包括電池信息、原材料信息、ESG評價、供應鏈數據等多項內容。未來通過掃描電池護照二維碼,消費者就可以查看到電池的各項信息,電池護照為消費者選擇綠色、低碳、負責任的電池提供了必要的數據支持。
2021年,遠景動力打造了其首個零碳產業園——鄂爾多斯零碳產業園。該產業園內80%的電量由區域內的可再生能源發電直供,20%與電網交易,最終實現100%綠色零碳能源供給。據遠景動力介紹,未來十年,遠景將復制鄂爾多斯零碳產業園模式,在全球建設100個零碳產業園,朝2025年100%綠電使用和2028年實現全價值鏈碳中和的目標前進。
結語
歐洲新電池法給企業的過渡時間相對充足,且國內部分電池出口企業已有相應應對之策。同時,據電池網不完全統計,從國內鋰電池企業海外建廠整體情況來看,目前,我國鋰電池企業海外建廠數量已超30個(包含電芯、模組PACK工廠),其中,21個工廠公布了規劃產能,總計超過512.5GWh。
此外,歐洲新電池法也將為國內在碳足跡、電池護照、電池回收相關標準與法規方面提供重要參考,促進國內電池產業轉型升級,走向高質量發展。總體而言,歐洲新電池法的實施,對于國內企業來說,機遇大于挑戰。
來源:我的電池網